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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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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友组织: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标使用管理办法》校发2020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校名、校标年检工作。现将相关安排温馨提示如下:

一、校名、校标年检工作要求

1. 合作发展部(校友总会,以下称校友总会)作为各校友组织申请使用校名、校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校友组织使用校名、校标的情况。

2.在校友总会正式备案的校友组织,即已获授权使用校名、校标,请各校友组织仔细梳理本组织及成员使用学校校名、校标的情况,重点检查在使用过程中有无违反学校校名、校标等文件规定,有无损害学校名誉或权益的行为,如存在上述行为请及时向校友总会报送。

3.各校友组织新申请使用学校校名、校标,需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标使用管理办法》向校友总会发起使用申请,校友总会按流程进行报审并备案。

4.校友总会参照学校公布校名、校标授权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已获授权使用校名、校标的校友组织名单。

5.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办法规定使用校名、校标,或有其它损害学校权益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使用校名、校标资格,对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的,学校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校名、校标年检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校友组织于3月15日前整理汇总本组织业务范围内校名、校标使用情况报校友总会。


附件1:《校名、校标使用情况登记表(样表)》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校名校标使用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

2023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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