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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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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捐赠人:

感谢您对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事业的关注和支持。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您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还有一项公益慈善捐赠可抵扣个税哦!

如果您在2023年度曾向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过爱心捐赠或是在“中银公益”平台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或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向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过善款,可在此期间填报公益性捐赠扣除信息,即可享受税前扣除,减免个税。(需要开票日期为2023年内的捐赠票据)

操作指南

一、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登录个人账号。在【常用业务】栏目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点击“开始申报”,切换“标准申报”界面,填好个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在页面最下方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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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捐赠票据填写相关信息

01 签订协议捐赠

若您是与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进行捐赠:

请依次填写:社会信用代码:53510000689938719G、受赠单位名称: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凭证号(票据号)、捐赠金额 ,选择扣除比例,并在备注中填写捐赠项目详情。

您在捐赠时,我们已为您提供了捐赠票据,请注意票据右上角的捐赠凭证号,并核对捐赠金额。

备注填写:个人通过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文件: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四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点击查看)

如有多张票据,请在保存一张后继续新增,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即可保存进入下一步。如有疑问,请联系028-61831676为您解答。

02 “中银公益”公开募捐平台

若您是在“中银公益”公开募捐平台,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或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向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过善款,申领票据方式请点击查看“中银公益”公众号推文。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持在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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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创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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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爱成电”之大学生公益实践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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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青年里”学生宿舍文化空间

开具票据后,其余申报步骤同上。“中国教育基金发展会”的“单位所在省”请填“北京”“受捐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请填“53100000500019998Y”,个人扣除比例100%。

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支持在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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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帮扶助力乡村教育振兴

请依次填写-票据单位: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20462K;受赠单位名称: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票据号码:票据右上角;捐赠金额:根据票据上的金额填写;扣除比例:30%。

分配扣除

所有捐赠票据信息输入完毕后,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页面选择“分配扣除”,点击“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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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上步骤,您的公益捐赠退税操作就完成啦!可以静静等待审核通过后银行的到账短信啦!

温馨提示

1. 公益捐赠“抵税”,捐额“抵”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2. 为便于税务机关后续可能的核查需求,请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五年。

3. 2024年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列入扣除项。(点击查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5.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28-61831676,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主楼B2-602
沙河校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主楼中326
联系邮箱:uestcaa@uestc.edu.cn;alu@alu.uestc.edu.cn

联系电话:028-61831809/61831019/ 61835555/8320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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